为做好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及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及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
2、比选人名称: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最高限价:62.4万元[其中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监理60万元,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2.4万元](投标总报价及单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资金情况:已落实
1、项目实施地点:宿州市境内
2、项目概况:本工程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为多层公用建筑,地上6层为宿舍。建筑占地(基底)面积348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96.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5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2.5平方米,投资约59994183.21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场址所在位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路以北,东昌路以西,宿州市财政局以东,建筑面积约3144平方米,主要包括技术用房、综合服务大厅、门卫、水施等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2718532.39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控制价:62.4万元[其中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监理60万元,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2.4万元]。
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的工程监理。包含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4、质量标准: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登记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宿州市以外无在建工程,宿州市内不能超过两个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公示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
3、总监代表二人,其中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扩建工程-学生公寓二期(16-17号楼)一人,三里派出所装饰装修工程一人,总监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
2、报名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获取时间:随报名时间同步领取。
3、报名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其完整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513446541@qq.com,并在报名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张工,电话:13275551186;(如未按要求报名,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1、领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领取(以邮件形式发送)。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3、比选文件售价:0元。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2、地点:宿州市磬云南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市重点工程局(原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二楼会议室。
3、比选保证金:10000.00元。
(1)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现场递交。
(2)比选保证金,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一同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金额、比选人名称。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未中选企业现场退还其比选保证金;中选企业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原件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后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1、比选文件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投标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特别注意:因本项目处于疫情期间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人员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远距离间隔,做好个人防护。
1、比 选 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7-3639086
2、代理机构: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1单元4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275551186
邮箱:513446541@qq.com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