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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的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3-02-07 14:47 来源:宿州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编辑:项目计划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参加宿州市主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九玺台北侧、东侧规划支路)、(瑞熙台北侧、西侧道路)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审核服务委托的选取。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宿州市主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九玺台北侧、东侧规划支路)、(瑞熙台北侧、西侧道路)总投资约1200万元      

2服务范围:宿州市主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九玺台北侧、东侧规划支路)、(瑞熙台北侧、西侧道路)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审核。

3、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在施工招标后由中标单位支付。清单编制费用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6折计取,控制价审核费用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编制费用的4折计取。

4、本项目采取背靠背方式,两家中选单位分别对本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进行编制,经审核编制效果较好的单位确定为编制单位,另一家单位定为审核单位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法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现场报名;

宿州市主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九玺台北侧、东侧规划支路)、(瑞熙台北侧、西侧道路)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应提供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宿州市或桥区备案的业绩(业绩指市政道路项目);(备案金额≥7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选取规则

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计划科2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7-3639086

现场选取时间:202329上午900

选取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从符合条件的单位中随机选取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本次抽取由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本次公证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四、有关事项

1、取得委托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应在领取公证书10日内与市重点局签订协议,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3个月内不得承接市重点局所有委托业务。

2、在造价咨询服务中若发现造价成果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价咨询单位应对不及时、人员不积极配合等情况,市重点工程局将停止业务委托,并视具体情况向有关部门推送不良行为记录。

3、接受本项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在通知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任务。造价咨询工作期限从提供完整施工图之日起,至编制、审核单位进行工程量及总价核对并经业主认可并形成书面成果文件报送市重点局核实的时间为止,若确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造价咨询工作期限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市重点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重点局同意。否则,每迟延10天,扣应付造价咨询费的1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累计两次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禁止该单位1年内参与市重点局所有业务。

4、接受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成果文件提交市重点局进行规范性检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市重点工程局禁止该单位3个月内参与市重点局所有业务:

1)不提供造价编制完整计算书

2)提交的成界文件签章不规范不齐全。

3)成界文件内容不齐全。

4)成果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

5)成界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定额站要求。

6)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费列项不合理,(如:以不可竞争性费列入的设计费、监理费、道路养护费、绿化养护费等)。

7)控制价中组织措施费率、规费费率及税金税率不正确的。

8)控制价单方造价和人工、材料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经复核确实存在问题的。

5、因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开标顺延,禁止该单位半年内参与市重点局所有业务。

6、造价咨询单位接受任务委托后,未及时主动与业主对接开展业务,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造价成果文件,未能及时备案等,禁止该单位半年内参与市重点局所有业务。

7、项目履约过程中,业主(或施工单位)反映招标清单控制价存在问题,经组织复核,存在以下问题之一,市重点局视具体情况禁止该单位一年内参与市重点局所有业务,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界定不清,引起造价纠纷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30%。

2)工程量清单漏(多)项,对应金额在1-5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30%;在5-20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50%;在20-50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80%;50万元以上的,扣除造价咨询费100%,并推送不良记录到相关部门。

3)清单控制价中出现其他错误不能计算出具体金额,造成一定影响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50%。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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