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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训练基地改建项目一期(EPC)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5:35 来源:宿州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编辑:gcjadmin 阅读次数: 字号:

一、比选条件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比选人)的委托,对北山训练基地改建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内容具体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

2建设规模:北山训练基地改建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03.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训练区:东北侧训练场地4750平方米;拆除并新建挡土墙385平方米;新建排水沟444;新建植草护坡3038平方米;新建扩建车棚303平方米。室外市政设施:原有加压水泵房的设备升级扩容及新增管线;新增室外污水处理设备。中标后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前期建设手续。  

3、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4、比选范围:北山训练基地改建项目一期(EPC),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规划核实等专项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勘察设计:包括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含装饰装修等)、专业专项及工艺设计、其他设计、图审、专家评审论证、预算、现场验收等其他咨询技术服务;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路、气管网、绿化、亮化、智能化、消防、装修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⑤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勘察);

⑥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其他: /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2、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不得更换,全程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②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自2023年12月起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信誉要求:①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自行网上查询并提供截图);

②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  接受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签名签章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09 609 时00分。

3、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4 年8 月29日至 2024 年94日,(获取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到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检中心8楼808室,联系人:工,联系方式:18055711286),经审核登记后获取比选文件。(如未报名,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609时00分;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2、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现金

比选保证金为:10000.00元。

1)比选申请人现场递交比选保证金,自行密封(密封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盖公章”)。

2)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中选结果确定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给比选申请人,未中选单位现场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3、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成果知识产权归比选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比选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7-3639086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拂晓大道与鞋城七路交叉口质检中心8楼

联系人:

 话:180557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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