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比选人)的委托,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内容具体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
2、建设规模: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工程总投资约2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学术报告厅、会议室、智能展示空间等。装修装饰内容包含水电、墙面地面工程、强弱电、影音监控投影等智能化、新风暖通、机电设备施工改造等。
3、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4、比选范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测量(初测、定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材料采购、货物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等专项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设计:包括不限于测量(初测、定测)、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智能化设计、其他设计、图审、专家评审论证、预算、现场验收等其他咨询技术服务;
(2)施工:包括不限于水电、墙面地面工程、强弱电、影音监控投影等智能化、新风暖通、机电设备施工改造等;
(3)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及灯具、音响、LED显示屏、五金工具等材料、货物选型安装及其他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内容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⑤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勘察);
⑥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其他: /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②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9月9日09时00分;地点:宿州交旅集团十楼会议室(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口,宿州质检中心院内)。
2、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现金
比选保证金为:10000.00元。
(1)比选申请人现场递交比选保证金,自行密封(密封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盖公章”)。
(2)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中选结果确定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给比选申请人,未中选单位现场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3、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拂晓大道与鞋城七路交叉口质检中心8楼
联系人:魏工
电 话:1805571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