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项目工程款结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宿州农商行综合业务楼项目外电工程合同金额约660万元、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期装修项目(EPC)合同金额约290万元、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农科教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室外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合同金额约592万元。合计金额约1542万元。
2、服务范围:工程款结算审计。
二、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条件
1、须在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中;
2、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须有在宿州本地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业绩指电力工程项目或含有电力工程项目)。
(二)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截图;
3、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5、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在宿州本地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需带原件备查。
三、服务要求
1、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局规定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结算要专业、实事求是,结论应真实、可靠,凡经审计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我局将追究中选审计机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违约金、承担多付工程款、列入黑名单、向有关部门推送不良行为记录等一种或多种组合方式。
3、中标单位须签署审计服务承诺书。
四、选取规则
采用公开抽取的方式确定审计机构和价格,方式如下:
1、报价:4折。参考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基本收费标准,不记取审核增减额收费。
2、公开抽取过程,公证处及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对此次抽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证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公示起始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计划科(209室)。
现场选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
选取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7-3639086。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