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1日,宿州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我局开展了宿州市本级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2024年8月30日市审计局向我局反馈审计调查报告,指出我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处理意见。我局高度重视,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提出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资金支付,避免拖欠市场主体工程款。
(二)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程序履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全面落实专项审计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宿州市本级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
三、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二期施工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党校二期项目申报使用2024年下半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争取支付部分应付账款;二是按照2025年度财政零基预算编制要求,将党校二期应付未付款项纳入我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向市政府请示追加当年财政预算、发函争取市委党校相关专项补助资金予以保障。四是督促施工单位与审计单位加强对接,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2: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一期监理(BIM)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向市二院商请拨付应付未付工程款项;二是根据审计整改要求,督促二院筹资尽快完成审计整改,尽快支付监理费。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3:三里派出所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加快审计进度,目前已完成审计工作,审定金额694.35万元;二是持续推进剩余工程款的付款流程。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4:宿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项目(施工)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报送结算审计资料;二是持续推进审计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妇幼保健院筹措项目资金以保证审计后工程款的充足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5:宿州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基地一号楼群组(一期)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审计单位加快审计进度尽快完成结算审计工作;二是协调宿州学院保证资金使用,待审计完成后能够及时支付剩余工程款。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6:宿州市周庄路工程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退还质保金。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向施工单位发函,督促其加快办理项目审计事项;二是督促审计单位加快审计进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7:宿州市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强化程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召开业务管理科室专题会议,进一步夯实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四、审计要求执行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要求,我局积极执行。一是我局将坚持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来抓,进而推动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强化招标投标监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二是对局在建项目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前期相关证件,按照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做好内控工作,把好程序关,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三是我局将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资金支付,避免拖欠市场主体工程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程序履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