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比选人)的委托,对国家级训练基地(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外电EPC工程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二、比选范围
1、比选项目名称:国家级训练基地(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外电EPC工程
2、项目编号:AHZH2025026
3、实施地点:宿州市境内
4、项目概况:国家级训练基地(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外电EPC工程位于埇桥区凤鸣路以北、子骞路以西、西临全民健身中心。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缆的采购及敷设、环网柜、电缆沟的挖填、配电房高低压设备(低压电缆亦包含在内)、电缆保护管敷设(如涉及占管,亦包含在内)工井的砌筑等,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勘察结果和当地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5、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6、比选范围:国家级训练基地(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外电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设计概算、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1)设计:包括不限于测量(初测、定测)、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其他设计、图审、专家评审论证、预算、现场验收等其他咨询技术服务;
(2)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缆的采购及敷设、环网柜、电缆沟的挖填、电缆保护管敷设(如涉及占管,亦包含在内)工井的砌筑等,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勘察结果和当地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及五金工具等材料、货物选型安装及其他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内容等;
(4)配合比选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协助比选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比选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⑤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勘察);
⑥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费不单独列项,亦包含在内),比选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需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满足交付条件)。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满足比选人要求;
(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满足比选人要求;
(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比选人要求。
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控制价为 100%。
注: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报价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做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
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其他: /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自 2024年1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自2024年11月起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不得更换,全程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④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4、请比选申请人自行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比选申请单位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8)被宿州市(含四县一区)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在限制范围内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投标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信誉要求。
(2)上述条款第(1)-(5)项,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页面需体现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提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需提供“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板块截图。
(3)上述条款第(6)-(10)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https://zdgcj.ahsz.gov.cn/index.html)网站.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3、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
请于2025 年 0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6 日,(获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内容包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到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8895711172)获取比选文件。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及评审时间:2025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现场递交。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整。比选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密封在信封内,信封上需注明比选申请单位名称,与比选申请文件同时送达,逾期拒收比选申请文件。中选结果确定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给比选申请人,其他未入围单位,现场退还比选保证金。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六、其他相关说明
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