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遴选社会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17:15 来源:宿州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编辑:项目计划科 阅读次数: 字号:

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项目工程款结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1)某工程,总投资约24500万元。

2全过程人民民主市级中心实践站工程,总投资约68万元。

2、服务范围:工程款结算审计。

、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条件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须有近三年在宿州本地开展工程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同时具备房屋建筑项目和信息化业绩。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业绩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信息化项目业绩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

注: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控制价审核单位不再参与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

二)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3、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4、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在宿州本地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

6、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需带原件备查。

、服务要求

1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局规定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结算要专业、实事求是,结论应真实、可靠,凡经审计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我局将追究中选审计机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违约金、承担多付工程款、列入黑名单、向有关部门推送不良行为记录等一种或多种组合方式。

3中标单位须签署审计服务承诺书。

、选取规则

用公开抽取的方式确定审计机构和价格,方式如下:

1、报价:4折。参考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基本收费标准,不记取审核增减额收费。

2、公开抽取过程,公证处及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对此次抽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证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示起始时间:2026228-202633日。

名起始时间:20263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名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计划科(209室)。

场选取时间:202634日上午930

取地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7-3639086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6227